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凡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名成都市户口(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一人的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购买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以合并计算。您可以在入住后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最近6个月的缴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成都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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