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育才昨天是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通知“最牛钉子户”自行搬迁的最后一天———如逾期不搬,法院将对其在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房产实施强制拆迁措施。也就是说,这起强拆案已正式由法院执行局接手,从实质上进入法律的执行程序。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吴苹没有任何动作,“最牛钉子户”男主人杨武继续坚守“钉子房”,在里面度过第9个夜晚。
昨天,山城重庆气温升至今年以来最高的29℃,闷热难耐。前两天还手握拳头、大喊要和市长对话的杨武显得烦躁不安,来回不停地在屋里走动。
下午6点半,“最牛钉子户”女主人吴苹换了一身黑色职业装,照例来到项目现场,但几天前前呼后拥采访她的记者却少了许多。面对“最后通牒日”,吴苹回答时还是那种固有的口气,“我不会自行搬迁”。对法院如执行强拆,她和杨武将有何反应这个问题,吴苹回答:“我不想预计,也不敢预计,到时候再说吧。”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九龙坡区法院有关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什么时间执行,需要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在法警的配合下完成。按照以往惯例,只要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就可以执行强拆,不用再通知当事人,因为在宣判时当事人已经获悉了执行内容。
这意味着,从今天凌晨开始,吴苹的房子———号称“最牛钉子房”的鹤兴路17号,随时可能消失。
“最牛钉子户”态度有所改变
从去年6月至今,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中,无论钉子户、开发商还是政府,三方都备受折磨。在此期间,作为“钉子户”的杨武和吴苹,尽管每次都向媒体宣称会“坚持到底”,但其态度还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终同意放弃赔偿,争取协商解决。
开发商重庆正?N公司副总经理廖建明告诉记者,从去年6月到12月,他们一直在和吴苹协商,那时候房管局还没有参与。但多次协商都毫无结果。无奈之下,开发商在12月底向区房管局申请行政裁决。2007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下达裁决书,要求开发商将户主过渡安置在杨家坪步行街另一头的斌鑫花园,补偿20.9万元产权调换差价,并要求杨武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自行搬迁。
对于房管局的这一行政裁决,吴苹自始至终都没有接受过。她认为,行政裁决是开发商和房管局“官商勾结”的结果,她并没有参与,因此行政裁决是无效的。
15天以后,双方的对立升级。杨武夫妇没有搬迁,房管局也没有撤销裁决,还向区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强制拆迁。3月19日,区法院裁定支持区房管局的裁决,限令杨武和吴苹3天内自行搬迁,否则将予强制拆除。
法院裁决出来后,杨武和吴苹也针锋相对。3月21日下午,杨武带着两罐液化气搬进两年未住的“钉子房”。
那时的杨武和吴苹为何态度强硬?廖建明认为,当初是不知真相的网民和部分媒体将吴苹评?黄兰博客,黄兰新闻,黄兰说吧)畚?“物权法实施的一个标志”,把她捧得高高的,结果让她下不了台??
但如今吴苹态度的转变颇为微妙。她曾经对围在身边的记者们说,她最怕有一天过来后,看不到一个记者。然而,随着政府各部门对此的明确表态,特别是数日前重庆市市长公开表示“不迁就漫天要价和毫无道理的要求”后,吴苹的口气已有所松动,表示可以放弃赔偿,并尽快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而此时,聚集在“钉子户”周围的记者已经所剩无几了。
法院房管局态度基本一致
和吴苹态度转变不同的是,九龙坡区房管局和法院的态度始终非常坚决。当从记者口中得知吴苹向重庆市高院递交“撤销行政裁决”的申请后,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反问记者:“房管局怎么可能撤销先予执行的申请?”3月25日,九龙坡区房管局公开表态,该项目的拆迁合法。
和区房管局相比,九龙坡区法院不愿就“钉子户”事件接受媒体采访,但其态度和房管局基本保持一致,只是其间出现过一段小小的插曲。在3月22日“限期搬迁”时间过后,法院并没有立即实施强制拆除,而是宣布从23日起进入执行程序。但究竟如何执行,和解还是强拆,法院说“都有可能”。
3月28日,九龙坡区法院再次向吴苹发出通知,要求其最迟于3月29日自行搬迁,否则将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但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杨武仍然独守“钉子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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